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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暨公务员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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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政教育获悉:8月26日,由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组织的2016年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暨公务员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信长星出席并讲话,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吴云华和中组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宣誓仪式上,1000余名2016年中央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面对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据悉,新录用公务员宣誓仪式自2003年首次举行以来,已经成为初任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增强了新录用公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宣誓仪式后,公务员先进模范和先进集体代表夏志国、陈维、刘学钊、李双星、曹雷5名同志作先进事迹报告。他们的事迹深深地打动了现场每一位同志。大家纷纷表示,要向他们学习,恪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坚定理想信念,增长知识本领,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之后,信长星同志以“践行职业道德,做合格的公务员”为题作了讲话,逐句解读了公务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并对新录用公务员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他希望所有新录用公务员终身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在中央机关的广阔舞台上不断书写奉献青春的壮丽篇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参加初任培训。主要目的是使新录用公务员增强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尽快熟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了解机关工作的特点、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完成角色转变。今年中央机关新录用的1200余名公务员在7月至9月分14期集中参加初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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