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该职位考生综合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比为4:1,参政议政部综合文秘岗职位面试考生12人,宣传部宣传岗职位面试考生8人,共计20人。
面试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列):
职位名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该职位面试 最低分数 |
参政议政部 综合文秘岗 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
张 敏 | 916111061301 | 124.7 |
孙秀云 | 916111061826 | ||
刘 宁 | 916111501003 | ||
应奇一 | 916111641818 | ||
王玉军 | 916111661307 | ||
陈 静 | 916111840618 | ||
白福娟 | 916113022318 | ||
金志程 | 916121020907 | ||
张文旭 | 916123026010 | ||
谷 然 | 916139081220 | ||
刘程宏 | 916141241318 | ||
李晓文 | 916151010120 |
职位名称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该职位面试 最低分数 |
宣传部宣传岗 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
黄 莺 | 916111061222 | 125.3 |
张志敏 | 916111140429 | ||
李梦伊 | 916111380130 | ||
杨 怡 | 916111540506 | ||
崔晓艳 | 916137041003 | ||
刘 聪 | 916137710114 | ||
张 帅 | 916137711211 | ||
郭海燕 | 916139041017 |
(一)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1月22日12:00前通过电话向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确认参加面试。
(二)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2016年1月25日12:00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1)传真或邮寄至民进中央人事处。如考生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全天 | 参政议政部 综合文秘岗面试 |
上午8∶20前到达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305房间)报到,8:30准时进入候考区,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
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全天 | 宣传部 宣传岗面试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
可乘416、405、421、运通104路公共汽车在麦子店西街站下车,或乘405、416、运通104路公共汽车五里沟站下车,或乘地铁10号线三元桥站下车从C2出口出站。
民进中央机关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准考证,公务员成绩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段均需提供)原件及其他须交验材料(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前将与考生签署保密协议,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民进中央将组织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64605030-319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16年1月20日
附件1:
放弃面试声明书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你单位XXXXX(填写职位代码)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该声明传真或邮寄到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附件2:
民进中央机关地理位置示意图